隔空猥亵什么意思?
“隔空猥亵”并不是对虚有人或事物猥亵,而是指某类人,为满足性刺激目的,在网络上打着“个性交友”的幌子,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性暗示或“落料”视频等方式猥亵,隔空猥亵这个词起源于2022年天津市某一案件。
2022年12月间,被告人张某为满足性刺激,利用网络,通过发送微信红包,引诱被害人赵某(女,2013年5月28日出生)自拍、录制隐私部位及裸照的不雅照片十余张、视频一段,并通过手机微信发送给张某观看。被害人母亲发现后报警。张某于2023年2月22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,其近亲属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,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张某表示谅解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为满足性刺激,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,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。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所以,「隔空猥亵」,也是性侵!
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,涉及性侵、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愈发猖獗。最近公布的多个案例揭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,对犯罪分子进行了更为严厉的惩罚,甚至有的被判处死刑。
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现象令人震惊,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来打击和惩治这些罪犯,以保护孩子们的安全。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加强预防教育、完善法律保障、加大打击力度,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安全、健康的网络环境,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网络隔空猥琐怎么取证?
网络隔空猥琐是指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,对他人进行挑逗、骚扰或攻击的行为。这种行为通常是通过文字、图片、音频等方式进行的,因此取证难度较大。如果有人遭受了网络隔空猥琐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取证:
1.保存相关证据:保存与网络隔空猥琐相关的证据,例如聊天记录、邮件、短信、照片等。
2.寻求帮助:如果遭受了网络隔空猥琐,可以向相关的机构或部门寻求帮助,例如网络警察、律师等。
3.寻求法律援助:如果遭受了网络隔空猥琐,可以寻求法律援助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总之,网络隔空猥琐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,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。如果您遭受了网络隔空猥琐,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取证,并寻求帮助和支持。
隔空猥琐如何认定?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暴力侵犯、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已于2023年1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8次会议、2023年3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一十四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胁迫、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、照片等方式,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,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,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。
(一)以生殖器侵入肛门、口腔或者以生殖器以外的身体部位、物品侵入被害人生殖器、肛门等方式实施猥亵的;
(二)有严重摧残、凌辱行为的;
(三)对猥亵过程或者被害人身体隐私部位制作视频、照片等影像资料,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,或者致使影像资料向多人传播,暴露被害人身份的;
(四)采取其他恶劣手段实施猥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。
胁迫、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实施前款行为,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、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,构成强制猥亵罪、猥亵儿童罪、组织淫秽表演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
2023年5月24日